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4〕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创新精神的推免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按程序提出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院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 员: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系主任
秘 书:学工办主任、教务办主任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学术委员会主任
成员:学院纪检委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科研和教学副院长、系主任
秘书:学工办主任、教务办主任
二、推荐要求
申请推免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公费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及其他入学时已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二)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本科在读期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
对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范围界定为: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以及学校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三)学业优秀。修完并通过所属专业第 1 至第 6 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 1 至第 8 学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含);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日语专业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四六级小语种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80%+其他测评成绩×20%。
其他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 100 分。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竞赛获奖、课题、论文、专利、荣誉表彰、学生干部、英语成绩、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项目。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必须见刊(含网络见刊);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项目可参考《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湘农大〔2023〕98号)。其他评价因素,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由院学术委员会从严把握。
所有参与推免生测评、加分的奖励、荣誉、课题、专利、论文、著作、竞赛等认定,截止日期为当年 9 月 1 日。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学院学工办将学校、学院推免生工作相关文件下发到相关教学班,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生物科学技术学院推免生个人申请汇总表》、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十一教教南509办公室。(所有材料均需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654736712@qq.com,纸质档交至第十一教学楼南 509 办公室,联系人:彭晓)
(二)资格审查。由学院学工办、教务办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湘农大发〔2024〕25号文件要求,学工办审核第八条中(一)、(二)、(四)项,教务办审核此文件第八条中(三)项内容。
(三)专家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公示。
(四)工作小组提出推荐名单。工作小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推荐。
(五)初审。根据指标分配和实施细则等,确定学院推荐生推荐名单。
(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名单。
(七)学院公示。学院对推荐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八)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四、指标计划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6〕49 号)文件指标分配方案,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7 年推免生总计划26 名(含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计划 5 名),各专业推免生计划参照学校分配原则(办法)执行。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6 年 9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