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
职责: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及时处置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
成员: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5人,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专业(领域)邀请行业专家1到2人。
秘书:学位点助手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纪检委员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及学科(领域):
|
学科 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是否 接收 调剂 | |
|
一志愿统招 |
单独考试考生 | ||||
|
0710 |
生物学 |
植物学 |
18 |
否 | |
|
0710 |
生物学 |
微生物学 |
17 |
否 | |
|
0710 |
生物学 |
遗传学 |
14 |
否 | |
|
0710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4 |
否 | |
|
0860 |
生物技术与工程(全日制)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6 |
否 | |
|
0860 |
生物技术与工程(非全日制)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7 |
1 |
否 |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 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071001 |
生物学(植物学) |
275 |
35 |
53 |
|
071002 |
生物学(微生物学) |
275 |
35 |
53 |
|
071003 |
生物学(遗传学) |
275 |
35 |
53 |
|
071004 |
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75 |
35 |
53 |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全日制) |
264 |
35 |
53 |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非全日制) |
264 |
35 |
53 |
2.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的基础上总分降3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45分。
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40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50分,学院根据考生工作表现、学术业绩、专家与单位推荐意见、发展潜能和初试成绩等5个方面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入围复试的考生由学院负责通知。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4月3日。
|
时间 |
地点 |
批次 |
专业 |
内容 |
备注 |
|
3月28日 |
11教南504 |
一志愿 |
(0710) 生物学 |
资格审查 |
学位点 |
|
3月28日 |
11教南503 |
一志愿 |
(0860) 生物技术与工程 |
资格审查 |
学位点 |
|
3月29日9:00-11:00 |
10教 |
一志愿 |
(0710)生物学 (0860)生物技术与工程 |
专业笔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科目见下文复试内容) |
具体安排见附件5 |
|
3月29日15:00-19:00 |
10教南416 |
一志愿 |
(071001) 植物学 |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学位点 |
|
3月29日13:00-19:00 |
10教南411 |
一志愿 |
(071002) 微生物学 |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学位点 |
|
3月29日13:00-18:00 |
10教南418 |
一志愿 |
(071003) 遗传学 |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学位点 |
|
3月29日13:00-21:00 |
10教南409 |
一志愿 |
(071004)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学位点 |
|
3月30日\31日8:30-18:00 |
11教南504 |
一志愿 |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全日制 |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学位点 |
|
3月30日8:30-13:30 |
11教南505 |
一志愿 |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非全日制 |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学位点 |
(二)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8)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
(9)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四)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如下:
|
学院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复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
005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007100 生物学 |
01植物学 |
全日制 |
f050植物生物学 |
《植物生物学》(第四版)周云龙主编。 |
|
02微生物学 |
全日制 |
f049微生物学 |
《微生物学》(第四版),周德庆主编。 | ||
|
03遗传学 |
全日制 |
f046基因工程 |
《基因工程》(第二版),陈宏主编。 | ||
|
0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全日制 |
f048生物化学(二) |
《生物化学》第一版,田云、王征主编。 | ||
|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2)非全日制 |
f047生物工程概论 |
《现代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导论》第二版,贺小贤主编。 |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加试科目:
①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②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
③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为笔试。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④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⑤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⑦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第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入学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要求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6年4月8日开放,学校将在2026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①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
④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⑦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⑧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
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2.调剂程序
①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②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③学院审核调剂志愿。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④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⑤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九、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提交给学位点资格审查负责老师。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联系电话:学院研招办0731-84670787
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