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成绩优良。
(四)大学期间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社联)主席、副主席,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各部部长,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底)。
(五)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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