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农业大学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湘农大〔2017〕38号)以及《关于做好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的通知》(湘农大发〔2021〕11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地位。
(二)坚持正确导向,注重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实际贡献、成果质量和创新能力。
(三)坚持分类评价,以岗位聘任协议为考核依据,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兼顾职业发展的共同性与特殊性。
(四)坚持公平公正,建立既有利于激发教职工积极性,又有利于营造和谐氛围的考核制度。
二、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晗飞
副组长:方 俊、刘 逊、周喜新、杨 华
成 员(按姓氏笔画):王 征、王若仲、肖浪涛、张学文、
张先文、夏石头、黄 超、薛 帅
秘 书:刘 靖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要求,第二轮岗位聘任全聘期(2017 年1月1日-2020 年12月31日)在岗的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工勤人员均须参加此次聘期考核。
1.专任教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以《岗位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聘期任务完成情况。
2.管理人员由学院负责考核,将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有机结合,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与工作实绩等。
3.专职辅导员学工部、研工部负责考核,实验室人员由资产与实验管理处负责考核。
4.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双肩挑”人员需同时参加管理岗位和业务单位的专任教师岗位考核。
5.聘任至新岗位时间不足 4 年或距离退休不足一个聘期(202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批准,可免于考核,但下轮聘期不能申报高于现职级的岗位;若参加考核,则按现岗位要求进行考核。
(二)“一票否决”情形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国家法律惩处的;
2.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或聘期内专任教师不履行教书育人根本任务,未参与本科教育(未面向本科生授课)的;
3.工作极不负责,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聘期内有 2 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或聘期考核的;
5.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经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安排
1.3月11日前,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成员学习学校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院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2.3月15日前,以各系为单位将教职工填写的《湖南农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表》,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上人员填写的《聘期代表性业绩汇总表》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3.3月18日前,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材料和结果进行公示。
4.3月19日前,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上人员的《聘期代表性业绩汇总表》报送学校人事处。
5.3月26日前,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学校人事处人事科。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
(一)考核结果合格人员,下轮岗位聘任可申报现职级及以上的岗位。
(二)考核不合格人员,下轮岗位聘任原则上不得申请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以上岗位。
(三)受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的人员或已按规定调整岗位的,不再以聘期考核不合格为由重复处理。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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