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全站检索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南农业大学第十一教学楼
  • 电话:0731-84673603
  • 传真:0731-84673603

关于认真做好省属高校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自查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4/06/06 15:49:5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各市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直有关厅局、省属高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派驻各市州和省属高校督导组:
为确保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各单位要对本环节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7号)、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群组发〔2014〕22号)文件精神,坚持高标准,按从严、从实的要求,对第一环节前段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看动员部署是否覆盖到位,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有效,看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深入,看边学边改是否结合紧密,严把工作质量关,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打牢基础,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
二、评估标准
检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是否合格,重点要把握以下九条标准:
1.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动员覆盖率达到了100%。
2.学校直属(附属)单位所有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内设机构所有党支部均开展了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了100%。
3.学校党委举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率达到了100%。
4.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原原本本通读了中央规定的“三本书”。
5.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均按要求开展了集中学习,学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均按湘群组发〔2014〕22号规定开展了“五个一”学习活动。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均带头在本单位或联系点上党课、谈认识体会。
6.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了“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专题讨论,开展了“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开展了“五项教育”、“五项反思”大讨论。所有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
7.校、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每位班子成员均通过多种途径征求到了一定数量、较高质量“四风”方面问题的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
8.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听取意见态度诚恳、渠道畅通,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到“四风”方面的意见满意。
9.根据群众所提意见,校领导班子带头提出了解决本校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做到了边学边查边改。
三、评估要求
开展评估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逐项过关、确保质量。
1.边查边改。各高校要对照评估的“九条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省委督导组审查,省委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督导高校第一环节工作进行分析评估。高职高专的自查报告报督导组审查之前,应先报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要结合自查评估工作,认真查漏补缺,边查边改。党员干部未参加学习动员的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补课”;参学率、集中学习时间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学”;学校党委及所属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集中讨论效果不好的,要进行“回炉”;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数量很少、没有聚集“四风”问题的,要重新“补火”征求意见,并采取领导班子集体议、班子成员个人自己找的方式,主动查找自身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群众意见比较大、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让群众看到明显变化,增强信心。
2.组织评议。各高校要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到和自身查摆出来的意见(个别比较敏感且不便反馈的问题交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掌握)进行分类整理,填入征求意见民主评议表(样表见附件),送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委督导组审核(高职高专同时送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按照在学校动员会上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范围组织民主评议。主要评议征求的意见够不够、准不准,查摆的问题透不透、深不深,有没有需要补充的问题。要及时把干部群众评议的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反馈给有关领导干部。对群众评议满意率低的,要重新组织自查问题,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3.严格把关。各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自查评估工作。省委督导组对评估工作要认真督促检查,严格标准不放松,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该指出的要严肃指出,该纠正的要敢于纠正,该“返工”的要督促“返工”,真正做到“五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学习教育走过场的不放过、听取意见不聚焦的不放过、边学边查边改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自查评估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第二个环节。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各高校第一环节工作的自查报告和督导组评估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对问题突出、明显走过场的高校将责令返工重来,对主要负责同志将进行约谈。
各高校自查报告和督导组评估报告报督导组组长签字后,于5月15日前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高校组。
院(系)和学校直属(附属)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自查评估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