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出“七个一”创业大礼包,助力大学生圆梦星辰大海

时间: 2025/04/03   作者: 胡源   点击:

青春因梦想而闪耀,创业因政策而加速。湖南省近日出台多项政策,为青年创业者铺就黄金赛道。今天就由小天为大家解读一下!

“七个一”内容解读

一、实施大学生创业政策

实施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可获最低1万元一次性补贴,吸纳就业的企业可申请社保补贴,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获启动金。

创业金融支持政策: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0万元,并给予50%贴息;设立首期5亿元大学生创业基金,对团队和企业分别投资50万元、100万元,并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持《就业创业证》的个体户3年内每年最高扣减税费2.4万元,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二、设立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投资基金

设立运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 首期基金规模5亿元,存续期10年。

建立基金管理服务机制:社会资本共同孵化、接力投资大学生创业。

三、建设有特色、功能强的创业孵化载体

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建设20个左右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增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带动能力: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应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服务补助,补助总额每年最高可达40万元。

四、成立指导大学生创业的导师团

遴选一批高水平的大学生创业导师:从相关领域遴选500名左右责任心强、实践经验足、社会形象好的代表组建省级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其中遴选30名左右知名企业家为核心成员。

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指导机制:打造一批“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 组织创业导师进校园,开展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活动;实施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导师培养计划”,评选一批“最美创业导师”。

五、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优化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鼓励高校开设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的创业课程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高校结合实际创建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创业菁英班、实验班、创业微教育等多样化教学。鼓励高校允许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将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创业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毕业证书或学位。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

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每年遴选一批创业教学名师、创业教学优秀团队,对教学名师参评“芙蓉计划教学名师”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

加大大学生创业典型发现培养力度:每两年选树一批大学生创业先进典型

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机制:成立一支首期2亿元规模的公益基金,专门支持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

七、推出大学生创业竞赛电视节目

打造大学生创业高端节目品牌:联合制作大学生创业专题节目(湖南卫视、芒果TV播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主题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

湖南省教育厅支持措施

一、加强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专班:各高校要建立分管校领导牵头,学校创业、教务、科技、学工、就业、人事、共青团等部门及相关院系负责人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大学生创业工作。

全省高校全面落实政策:每季度将公布全省高校大学生创业工作主要指标。对高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委书记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并与高校年度生均经费安排挂钩。

二、推进高校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试点高校: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

改革内容:以项目制教学为核心,全面改革课程体系、教学模式、评价方式,加快构建与湘江科技创新院协同育人模式,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创业链深度融合,打造创新创业教育的湖南模式。

其他高校: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所在地主导产业,全面深化学科专业内涵重塑,积极探索建立项目制课程和教学模式。

三、支持高校创业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教改

1.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的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以该项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立项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或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

2.指导大学生成功创办企业的或获得银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立项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或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课题。

3.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的或获得铜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立项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4.厅面向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立项建设30门左右专创融合精品课程,面向全省高校立项 50 门左右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四、支持高校创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定及评奖评优

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奖项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以下奖励:

1.对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的或参加“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给予职称评定倾斜。

2.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或参加“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获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申报并认定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全省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及“最美思政课教师”评比。

3.对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或参加“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招生指标安排时予以倾斜;获得大赛官方奖金的,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

五、完善创业大学生学业支持政策

学生的创业实践经历及成果,可折算为实习实训、选修课或专业基础课学分,优秀创业成果可替代毕业论文(设计)。

高校要尽可能简化流程为学生办理休学、延长学习年限、灵活转专业等手续,创造条件建立支持大学生“边创业边学习”的制度。

高校要将大学生在校期间创办企业或获得“金种子杯创业大赛奖项等情况作为研究生推免的重要加分指标。

六、支持创业大学生评奖评优

在校期间参与创办企业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可直接评定为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优先参评“最美大学生”。

创办了企业的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在国家奖学金等各类荣誉奖项评比时优先考虑。

对获得大赛奖金的大学生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