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
7、除试用期外,在职在编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或以上等次。
8、具备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为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机关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湖南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为认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为认定依据。
四、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
代码 | 单位名称 | 考试类型 | 岗位名称 | 招考 人数 | 年龄 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学位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A01 | 开福区所属 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 选调 | 综合文秘 | 10 | 30周岁以下 | 本科 | 学士 | 专业不限 | 在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且除试用期外,在职在编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或以上等次。 |
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
1、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报考人员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至3月20日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至3月24日17:00。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时间:2020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6)准考证打印:报名且缴费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20年公开选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7)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为保证参考率,本次选调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9)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2、笔试
(1)笔试时间:待疫情解除后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具体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含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申请查分及领取查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入围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20年公开选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证明、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附相应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6、体检
(1)体检对象: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开福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8、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对象。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本次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事业单位一般干部,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科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层次的不予保留。选调人员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服务五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方可流动。
六、其他
1、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由中共开福区委组织部、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开福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2、由于本次考试需在疫情结束后方能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两年内不得报考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558350
监督电话:开福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1—84558376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
0731—84558039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升级发展、成就北富”的总目标,强化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纳入单位相应事业编制管理(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 3月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学生(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除外);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可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开福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以社保缴纳记录为认定依据),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开福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报考人员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至3月20日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至3月24日17:00。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时间:2020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6)准考证打印:报名且缴费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20年公开选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7)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9)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2、笔试
(1)笔试时间:待疫情解除后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具体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含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B23岗位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申请查分及领取查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20年公开选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附相应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同一考场、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B23综合管理专干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合成,即B23综合管理专干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6、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开福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8、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3)拟聘用人员原职务和级别不再保留,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服务五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方可流动。
六、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中共开福区委组织部、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开福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2、由于本次考试需在疫情结束后方能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两年内不得报考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558350
监督电话:开福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1—84558376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
0731—84558039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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