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创业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时间: 2016/04/15   作者:   点击: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创业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1.从2016年起,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8月2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材料,并经教育厅核查无异议者,属于签约率范畴的,学院按2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属于就业率范畴的,学院按1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就业率与签约率的划分办法,具体如下:

签约率包括以下几类指标:

(1)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以及提供学校认定的正式就业证明材料者;

(2)考研上线,并前去就读者;

(3)出国深造,并提供录取通知书、签证等证明材料者;

(4)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应征入伍项目者;

(5)提供学校认可的创业证明材料者。

就业率包括以下几类指标:

(1)研究生预读,并提供预读证明材料者;

(2)提供学校指定的就业证明函者。

2.针对学生班级考研录取率达到50%以上的,奖励班主任1000元;录取率达到40%以上的奖励班主任800元。学生班级签约率达到80%以上的,奖励班主任1000元;签约率达到75%以上的奖励班主任800元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20日。两项奖励可以重复享受。

3. 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毕业生)在8月31日之前提交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材料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博士录取通知书者,学院奖励学生200元/人;

4.本奖励措施从2016年开始试行。

5. 本奖励办法的具体解释权归院学工组办公室。

  供稿人: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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