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
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经“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执委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陈冬林
副组长:覃红燕 戴荣四 陈芒良
成 员:丁 凯 朱杰辉 刘 逊 刘庆华 刘峻峰
何伟光 吴 峰 汤帮耀 李 华 苏丁丁
陈钦华 杨海君 林 曙 邵 华 罗 薇
莫 华 翁 波 唐 琳 盛宏标 谢 倩
裴 虎
工作小组:
组 长:覃红燕
副组长:罗 薇
成 员:王美军 文 晶 邓益成 刘晓荣 刘 晶
李孟良 李 鑫 李文涛 李浩然 余 展
余婷婷 宗智慧 罗宗贵 周 芳 陈音竹
林 瑜 凌 露 高 涵 黄正军 覃 茜
曾 珠 谢佳婷 谭 卉 黎慧钦
办公室设团委。
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6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4、“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5、“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6、“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其中团队成立时间需10个月以上(截止到2014年9月1日止)。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长期深入基层,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2)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满足第一项,并满足第二、三中至少一项)
(1)团队全体成员均为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团队不少于3人,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稳定的组织机构、固定的指导老师、成员之间精诚团结、互敬互爱、积极进取,合作力强;
(2)团队组织(参加)过重大活动(比赛),取得较大成绩,获良好反响;
(3)团队或团队开展的工作曾获省级以上荣誉。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其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多次登载。
4、“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良好的创意或产品,已注册成立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运行情况稳定,且申请者在公司中任法人代表(须附公司所有人等信息证明);
(2)参加大学生创业竞赛获省级银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领域有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发明等),应用于实践并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6、“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应考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
(3)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
(4)在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3月中下旬)。各学院自行印制设计活动海报电子版后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各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活动内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微博话题为#芙蓉学子•榜样力量#,腾讯微博@“湘农青年”,新浪微博@“湖南农业大学团委”。
2.活动报名。即日起开始到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需组织评委评选出候选人(团队)并在全院公示后报送校团委;报名表需要学院推荐,推荐单位要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个奖项各学院最多报1人(团队),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
3.报送材料。各分团委以院为单位于4月9日将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500-1000字)、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校团委(文渊馆112室)。
(二)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4月中旬)。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
2.初评公示(4月中旬)。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
3.宣讲会(4月中下旬)。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宣讲不少于3场,具体由候选人推荐学院协调组织并将活动照片发送给校团委。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5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每位投票人,用微信关注“湘农青年”
(hunauyouth),进入菜单栏点击“芙蓉学子”,进入登录页面,输入学号与密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后方可投票。各奖项必须选中一个候选人(团队),每位同学每天只能投一次,为期五天。网络投票权重为0.2;
(2)班级代表投票。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后由班长或团支书等代表班级投票。班级投票权重为0.2;
(3)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评委会投票权重为0.6。
2.名单公示(5月中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5月下旬)。校团委拟定评奖结果文件,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_____奖”申报表;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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