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

为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有效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学院紧张、有序、高效运转,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定如下:

1.严格考勤纪律。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严肃办公秩序。保持环境整洁有序,工作时间不准串岗闲聊、办私事,不准做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影响和妨碍他人工作。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公、因私离岗1天以内向科室负责人、3天以内向分管领导、3天以上向学院主要领导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4.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超前谋划,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5.严格执行学校的决策和部署。对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领导交办的任务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切实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6.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工作时间办公室要保持有人值守,确有急事办公室无人时做出相应提示,方便师生办事。

7.强化大局意识。各系、办公室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要互助互爱,密切协作,营造出和谐、友爱的工作氛围。

8.强化节俭意识。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讲排场、铺张浪费等奢侈挥霍之风。

以上规定,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学院将不定期对落实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现象和人员,情节轻的要批评教育,情节重的,报请学校接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4412

  【时间】2014-04-14 10:51:45
  【来源】
  【作者】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