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16/04/19   作者:   点击:
                                    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我院党委开展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成熟的坚决不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部分 党员发展

一、确定本次发展党员名额

组织部给予我院本年度发展党员的指标为本科生30人,研究生11人。经讨论、决定,上半年拟在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中发展15人,研究生中拟发展4人。

二、确定发展条件

发展预备党员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

1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思想觉悟高

2遵守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3积极参加校院班各类活动及公益活动,在同学中起到积极带头示范作用

4、党校培训合格;接受培养考察1年以上。

(二)学习、能力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

2、本科生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3、高年级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三、确定拟发展对象

按照学院“两线两级”要求,班团支部(班委会等配合)、支委会推选发展预备对象,支部书记、院党委拟定发展对象。

  (一)本科层次推选方式

   本科二年级有8个团支部,三年级有7个团支部,由每个团支部在年初上报的年度预计发展党员名单中推荐2人共计30人。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各团支部推选排序。院党委、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进行一次公示。

   (二)研究生层次推选方式

    研究生按专业共划分为4个党支部。由每个党支部在年初上报的年度预计发展党员名单中推荐2人共计8人。院党委、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进行一次公示。

四、预审与函调

拟发展对象填写预审表并联系提供《发展党员函调信息表》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按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执行。

六、接收预备党员(可在集中培训之前)

按程序接收。

第二部分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到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准时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第三部分 支委成员微调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调整

    预备党员转正后,进行必要的支委成员微调。

    为做好下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对“培养人—被培养人”组合进行适当调整。

 

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4月12日

确定本次发展党员名额和条件

4月13日—4月15日

各团支部推荐预计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4月15日

确定拟发展对象

4月16日—4月21日

各发展对象填报预审表并联系提供函调信息表

4月22日—4月27日

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讨论

4月28日—5月4日

学院党委安排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5月

发展对象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一十一

 

 供稿人: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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