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我院党委开展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成熟的坚决不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部分 党员发展
一、院党委确定本次发展党员名额
校组织部给予我院本年度发展党员的指标为本科生30人,研究生11人。经讨论、决定,上半年拟在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中发展15人,研究生中拟发展4人。
二、确定发展条件
发展预备党员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
1、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思想觉悟高;
2、遵守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3、积极参加校院班各类活动及公益活动,在同学中起到积极带头示范作用;
4、党校培训合格;接受培养考察1年以上。
(二)学习、能力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
2、本科生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3、高年级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三、确定拟发展对象
按照学院“两线两级”要求,班团支部(班委会等配合)、支委会推选发展预备对象,支部书记、院党委拟定发展对象。
(一)本科层次推选方式
本科二年级有8个团支部,三年级有7个团支部,由每个团支部在年初上报的年度预计发展党员名单中推荐2人共计30人。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各团支部推选排序。院党委、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进行一次公示。
(二)研究生层次推选方式
研究生按专业共划分为4个党支部。由每个党支部在年初上报的年度预计发展党员名单中推荐2人共计8人。院党委、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进行一次公示。
四、预审与函调
拟发展对象填写预审表并联系提供《发展党员函调信息表》。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按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执行。
六、接收预备党员(可在集中培训之前)
按程序接收。
第二部分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到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准时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第三部分 支委成员微调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调整
预备党员转正后,进行必要的支委成员微调。
为做好下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对“培养人—被培养人”组合进行适当调整。
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4月12日 |
确定本次发展党员名额和条件 |
4月13日—4月15日 |
各团支部推荐预计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
4月15日 |
确定拟发展对象 |
4月16日—4月21日 |
各发展对象填报预审表并联系提供函调信息表 |
4月22日—4月27日 |
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讨论 |
4月28日—5月4日 |
学院党委安排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
5月 |
发展对象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 |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供稿人: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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