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技术学院2014届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12/11/21   作者: 佚名   点击:
为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文件(湘农大〔2012〕58号及学校当年有关推荐优秀本科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精神,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基本原则
本细则中所指的推免生含学术型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推免生申请人为通过英语CET4、计算机省二级或国家二级,并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学校当年推免生工作文件认定的荣誉称号为准)或励志奖学金的2010级应届本科生(不含留级和跳级学生),且其学习成绩排名必需符合学校当年文件要求。推免生的推荐以综合素质及面试成绩两方面的情况为基础,实行量化排名,择优推荐,重点考虑学生的平时表现,其中综合素质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报名学生可同时参与申报学术型推免生与专业学位推免生的竞争,学术型推免生指标仅限于推免到本院继续硕士学位的学生,专业学位推免生指标不作特殊要求。
二、综合素质评分
综合成绩统计以各专业参与申报的总人数为基础,依次重新排名后计算积分。
1.申报者中专业成绩排名第一者计30分,每低1个名次,则减2分;
2.通过英语六级者计5分,再根据排名,每增加一个名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积5分,其余按申请人排名次序按1分递减计分;以第一作者身份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者积5分,其余按作者排名次序按1分递减计分;以主持人身份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者积5分,其余申请人按其在所完成项目中的排名次序按1分递减计分;此大项中每个单项最高记5分,合计不超过15分;
4.获校级荣誉称号或奖励者(不含奖学金),每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5.获省级荣誉称号或奖励者(不含奖学金),每项加3分,累计不超过6分;
6.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或奖励者(不含奖学金),每项加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7.担任合格学生干部或社团工作人员一年以上者积2分,总积分按担任工作年限*2计算,同时担任多个工作职位者不重复加分;
8.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且有支撑材料者一次积1分,累计不超过2分。
注:如第4-8项总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三、面试评分(总计30分)
专家组根据学生面试的实际情况计分,面试包含沟通交流能力(10分)、专业基础知识(10分),现场应变能力(10分)等三个方面,专家应分项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四、总排名及推荐
参与竞争学生的综合成绩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别分别进行统计,推免生人选的确定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学校下达的正式指标推荐上报,并在全院公示,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五、本评分细则由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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