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8/29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湘农大[2014]16号)和《湖南农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湘农大[2013]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答辩的类型分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论文答辩(仅限于2010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请各学院、学位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研究生认真学习湘农大[2014]16号和湘农大[2013]14号文件,并切实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年度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

1.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应将论文初稿和原始实验记录本交与导师审查,再持《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资格申请。各学院应认真审核并严格审查拟参加答辩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和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是否符合要求。研究生院学位办将对学院提交的硕士毕业生发表论文情况进行抽查,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由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2.涉密论文的处理

根据湘农大[2014]16号文件规定,申请秘密和机密级别的涉密学位论文须在开题时提出保密申请,申请内部级的涉密学位论文应在答辩资格审查阶段办理好涉密手续,并提供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论文送审及答辩后将不予受理。

3.博士生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一个重要措施,预答辩工作应在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审核认可,并达到培养各个环节要求,由博士生本人向所在学位点和学院申请,由各学位点负责实施。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正式申请办理答辩手续。为使预答辩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学院须将博士生预答辩的安排告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督查。

4.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仍由各学院负责,在论文送审前完成,每篇论文检测次数不超过2次,检测结果应符合我校目前相应类型的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合格标准,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检测结果进行严格把关。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完成。学位办在校学位审定会议召开前对全校所有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一次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当次学位授予申请资格。

5、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

本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完成,各学院应在学校组织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前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和质量审查。研究生院将于4月上旬集中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为不合格者,当次不予送审。

6.硕士学位论文随机抽审

本次硕士学位论文随机抽审的重点为指导教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新增学位点首届毕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为5人或5人以上以及单独生源考生、学科实力较弱和上年度校级盲审不合格率较高的学科等。上两年度在省级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不合格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直接列入校级盲审范围。

7.论文送审及评阅

被随机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每人送审3本至校外专家。未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院负责送审,每人送审3本,其中至少2本送校外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组织送审,每人送审5本。

8.学位授予申请初审

为确保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会议正常召开,不影响毕业生顺利离校和毕业,毕业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所有的答辩材料及学位论文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召开学位授予初审会议,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9.时间和材料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确保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各学院、学位点、导师及研究生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把好论文预审关、答辩资格审查关、论文送审关、论文答辩关、论文答辩后修改关,杜绝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每个时间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我校学位论文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学位论文授予质量。为进一步规范要求,在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审定会议之前所有的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须全部交齐(含研究生和导师签名的纸质论文),材料不齐的研究生,将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博士毕业答辩的具体要求

1.答辩资格审查

符合毕业要求但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2010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湘农大〔201555号)的规定和程序执行。

2、论文送审及评阅

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由学院组织送审5名同行专家评审。学位点和学院根据毕业论文送审结果,决定是否同意进行毕业答辩。

3、毕业论文答辩

学院提交毕业答辩安排表。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占半数以上,可不聘请校外专家。毕业答辩是否通过由答辩委员会决定,并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