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技术学院行政、教学管理细则

时间: 2020/03/13   作者:   点击: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行政、教学管理细则

试讲制度
1.   
青年教师正式开课前必须进行试讲。
2.   
实验课试讲在见习期上半年内进行,试讲前必须准备好教案并跟班听指导教师的实验课,有关实验教学内容必须亲自动手做过一遍。
3.   
理论课试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参加教学工作至少已经有一轮课的时间,必须已经熟悉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环节。
.已准备可讲内容的教案或讲稿至少占全课程的三分之一。
.必须已取得助教任职资格。
4.   
试讲内容由教研室选择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章节,时间1-2节课。
5.   
程序一般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先由指导教师听讲一遍,指教师认为达到要求;第二步教研室组织试讲,先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经评议认可后,方可向教学主管部门申请试讲;第三步系、教研室一起听讲,并请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参加并进行评议。
6.   
教研室负责填写开课申报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课。
7.   
一般先章节性开课,根据教学任务需要,青年教师如果课堂教学基本功扎实,可讲授全部课程。
8.   
新调入已有教学经历的教师,凡中级职称以下者,参照上述要求进行第三步试讲。
听课制度
9.   
新分配来我院的教师应系统地旁听其指导教师一至二门课程,做好听课笔记,定期与指导老师交流情况和体会。
10.
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不定期地听每位教师的讲课,特别是新开课的老师与青年教师的课,做好听课记录及时交流看法,教研室正副主任、院系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七次。
11.
每位教师应认真参加院、系、教研室组织的听课活动,教研室教师之间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活动,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水平,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完成规定的听课次数,并作好听课记录。
1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听有关老师的实验课和理论课,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13.
教研室在每学期结束后要对各位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检查和交流。
14.
所有听课记录都应妥善保存。
教学检查制度
15.
开学初,院、系、教研室对本期开课计划落实情况,实验室准备情况要进行认真地检查,保证教学工作能正常运转。每学期开学第一天院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师上讲情况,学生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备案。
16.
院、系、各教研室在每学期中,要配合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对理论课教学、实验课教学及其它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对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批阅作业及实验报告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
17.
各教研室在每学期末,要根据本期开课情况,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学院对各科考试准备工作要及时进行检查。
18.
各阶段检查工作结束后院、系、教研室要及时向全体教师通报检查结果,总结经验,找差距。
教学研究活动制度
19.
各教研室每两周必须召开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每们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无故不参加者,作旷工论。
20.
活动方式可以以教研室或课小组为单位;带共同性问题可召开全室人员会议,如制定教学计划、研究教学大纲、教材选定、实验改革等;制定讲授大纲,确定重点、难点、确定每章的讲授学时,统一讲授深度、广度,统一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等可以以课小组为单位进行研究。
21.
教师应当认真完成院、系、教研室所分配的教研任务,可调查研究、总结材料,分工撰写论文等。
22.
教研活动应指定专人(教研室秘书或课小组长)记录并保存建档。
23.
除教研室组织的集体活动以外,鼓励教师自愿组合进行教学研究,发表研究论文,教研室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应给以适当的帮助。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24.
青年教师来我院工作,由教研室选一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作为指导教师。
25.
指导教师应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帮助、关心青年教师,使其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人才。
26.
指导教师应与青年教师一起,共同制定学习、培养计划,指导教师工作的重点是指导青年教师能尽快按期通过教学关;掌握各个教学环节。
27.
毕业生来我院后,其短期培养目标为:一年后能胜任助教工作,并晋升为助教,中期培养目标为;三年内应能独立地系统地开出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晋升为讲师。
28.
青年教师转正、晋升时,指导教师应对其提出综合评价,此评价作为青年教师晋升时的重要依据。
29.
青年教师来我院后第一年实行坐班制,参加实验室工作,与实验人员一同考勤。
实验教学运行制度
30.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至少提前三天作好准备工作,第一天(首班)实验药品上架由工作人员负责,每一个实验开课期间添加药品一般由教师指令学生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
31.
指导实验教师在开课之前必须预做实验,每一个实验开出前指令一名教师写出预做报告,预做报告应对实验顺利开出提出意见,每位教师在开课前应阅读预做报告,做到心中有数。
32.
学生首次进实验室,教师必须对学生讲明实验室制度,加强实验纪律,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3.
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34.
教师指导实验结束时,有责任保持实验条件良好状态,应补足药品,责令学生打扫好卫生,为下班实验打好基础。
35.
每个实验结束时,由实验工作人员负责收场工作,对仪器进行清点,统计完好率,然后分类保存。
实验课交接班制度
36.
为保证实验课的正常运行,每位教师都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履行交接班制度。
37.
每次实验结束时,实验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仪器清点,实验室卫生打扫等工作。
38.
指导教师在学生全部离开实验室之后,要将本次实验中仪器、药品使用情况及实验过程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39.
指导教师与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课结束后,一定要将实验室的水、电、门、窗关好后,方可离开。
40.
本制度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实施,教研室定期检查。
会议制度
41.
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学院、系及教研室统一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活动,有事不能出席者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作旷工论;会议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2.
除按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外,院办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及时总结一周工作,部署下一周工作安排。教研室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教师会议,交流教学情况,落实教学任务,落实校、院、系下达的各项政治、业务任务。
43.
各教研室(或课小组)每两周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讨论教学问题,研究教学方法,学习教育理论,提高教学质量。
44.
系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讨论处理在教学、科研、创收等方面出现的重要问题,并对此作出有关决定,作好记录。
45.
每学期召开老、青年教师会议各一次,听取他们的意见,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46.
每学期举行一次读书报告会,交流学习心得,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47.
各种会议必须由有关人员作好记录,并作好考勤。
院、系办公室值班制度
48.
每位办公室成员有承担值班的义务。
49.
值班员的责任:
   负责值班期间的办公室卫生打扫;
   接待来访客人;
   接传电话、签收上级文件、当日报刊、信件、电报等,急件应尽快送发本人;
   处理本院、系紧急事项;
   填写日志,作好考勤登记;
50.
值班每人一次连续一周时间,轮流承担。值班员因故不能出勤时,自行安排代班人。
教研室值班制度
51.
每个教研室成员有承担值班的义务。
52.
值班员的责任:
   负责值班期间的办公室卫生打扫;
   接待来访客人;
   接传电话、签收上级文件、当日报刊、信件、电报等,急件应尽快送发本人;
   处理本院、系紧急事项;
   填写教研室日志,作好考勤登记;
53.
值班每人一次连续一周时间,轮流承担。值班员因故不能出勤时,自行安排代班人。
实验室仪器药品保管制度
1.   
实验室仪器、药品、器材分工保管,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责任分管部分物品。
2.   
各人分担的部分保管任务,做到以下要求:
   对所管理器材有登记本、帐、卡具全。
   保管人员对消耗性器材应提前一学期提出购、领预算,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报供应科。
   保管人员有权对所保管器材药品等加封上锁,以仿丢失。
   非保管人员使用器材、药品必须通过保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3.   
已纳入固定资产的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只设一把钥匙维修工作实验室其他工作人员必要配合。
4.   
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令学生填写损耗卡,教师签字后,交赔偿费,方能领取器材。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专柜保存,造成危害者,追究保管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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