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2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分解意见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组织学院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八大及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党支部。

2.继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坚定政治信念,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运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参观考察、案例剖析、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教书育人的道德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党支部。

3.开展突出廉洁主题的文化艺术活动。大力支持学院学生社团、教工艺术团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教工艺术团在廉洁教育和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和影响,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责任部门(单位):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工会、院学工组、院团总支、各党支部。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工作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内召开两次以上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院事业发展同研究、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责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党支部。

2.制定学院《2012年党风廉政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分解意见》,修订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责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党支部。

3.签订年度处、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做到廉政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

责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党支部。

4.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组织处、科级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结合党建评估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对各系、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和督促。

责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党总支部。

三、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1.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完善并落实学院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程序与办法。

责任部门:党政联席会、教授委员会。。

2.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学院自筹资金的财务预决算和年终分配方案的指导检查。做到依法依规,规范各种层次的办学行为。

责任部门:学院行政班子、学院党总支。

3.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禁止学院个人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培训学校、培训班,严禁教职工违规到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行为。

责任部门:学院党总支

4.加强学风建设,惩治学术腐败。完善制度,坚持程序,强化措施,确保科研立项、经费使用、成果鉴定、成果转化、职称申报、学位评定、文凭申办、各种考核的评奖评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责任部门(单位):学院党总支、院学工组。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领导责任分工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湘农发〔201110号)执行,具体如下:

学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胡茂丰(总支委员、书记):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的成教办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生科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饶力群(总支委员、副书记、院长):是全院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的院行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生工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张学文(副院长):对分管的教务办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联系实验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杨友才(总支委员、副院长):对分管研究生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生态系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汤帮耀(总支委员、副院长、副书记):对分管学工组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对联系的生技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时间】2012-05-21 16:10:36
  【来源】
  【作者】sk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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